穿上它们,做个女人
九岁拿妈妈和姑姐的高跟鞋来穿,在屋子内走来走去,高了三吋,腰肢也挺起来,觉得自己像个模特儿。18岁入大学,在宿舍女生的影响下,买了第一管口红,涂了口红参加高桌晚宴,还特地请同学替我拍照留念(见笔者著作《时装时刻》第25页),觉得是人生一个重要时刻,紧张得嘴唇也僵硬了,霎时觉得自己像个女人。19岁恋爱了,男朋友从英国公干回来,带了一瓶Dior“毒药”Poison香水给我,我的第一瓶香水,香味浓郁,如魅似魔,跟大学宿舍房间有点格格不入,但是我每天都将它涂在枕头上、领巾上,恋情没有开花结果,倒是“毒药”的味道竟然令我记住了这么一个人,他倒是划算,在机场免税店才花那几百块,就令他在另一个人的记忆中占着一个位置。
26岁遇上令我灵魂震撼的男人,热恋中人那种热如火烧,他对我的兴趣如此强烈,亦令我对自己的身体发生浓烈的好奇心,开始探索性感内衣的世界,像个女人那样,性生活是精彩刺激,充满情趣。出来社会工作,断断续续都会因为场合或潮流的原因而穿上高跟鞋,但是手袋嘛,则要到了32岁才正式买第一只,之前拿的都是背囊、腰包等潮流恩物,或实际需要的公事包、手抽袋(Tote Bag)等等,直到32岁那年,才开始拿手袋了,33岁买了第一只Chanel手袋,自此每一季我都投资两至三只不同颜色、不同大小的名牌手袋,每天用,即使穿的只是T恤牛仔裤,但我不愿再拿普通的Tote Bag,也不肯再背背囊,我要拿一只手袋。
改变女人的时尚单品,除了以上五种,还有珠宝,我也收过钻戒、钻石耳环,虽然都是珠宝,但那是订情信物,恐怕还是有点分别。以我现在的“资历”,还没有领略到珠宝影响改变一个女人的具体化学作用,因为我还未收到喜欢的珠宝,譬如说Harry Winston的颜色钻戒或Emerald Cut。



















